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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民節各類楷模選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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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會各會屬機構請於七月卅一日前將相關資料送會參加複評

(本報訊)輔導會於日前訂頒第廿八屆「榮民楷模」、「服務楷模」、「青年楷模」選拔表揚實施要點,各機構請於七月卅一日前將推薦表及佐證資料送輔導會參加複評,獲選人員將於今年該會慶祝第廿八屆榮民節大會中,接受頒獎表揚。榮民袍澤或青、少年子女合乎選拔條件者,歡迎主動向各縣市榮服處或安養機構報名,逕寄輔導會者概不受理。 輔導會表示,辦理各類楷模選拔乃希望藉選拔表揚活動,獎勵優秀、表揚典型,激發見賢思齊、精誠團結精神,促進單位精實進步,共同戮力國家建設。各類楷模選拔基本條件為:熱愛國家,擁護政府;品德端正,無違法犯罪紀錄者;榮民楷模須持有榮民證現居住國內者;服務楷模須為該會各會屬機構不具榮民身分之服務志工(義工);青年楷模年齡須為卅五歲以下,十六歲以上者。 接受推薦選拔人員,應具備之特定條件為:忠勇愛國、捨己救人;急公好義,濟危扶困;孝親睦鄰、善行卓顯;研究發展,增產報國;服務榮民,績效顯著;同袍互助,事蹟感人;認養榮民遺孤,義舉足堪效尤;創業有成,協助榮民榮眷就業,著有成效;學有所成,並對國家、社會及該會有貢獻者;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性競賽,榮獲前三名,為國爭光;推薦楷模優良事蹟以去年七月一日至今年六月卅日為限。(點閱次數:1185)